焦虑月底对账时,发票金额和实际消费对不上

焦虑月底对账时,发票金额和实际消费对不上

焦虑月底对账时,发票金额和实际消费对不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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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月底最后一天加班对账,发现发票金额和后台累计消费差了好几千,翻遍所有推广计划的日消耗报表都对不上,这种情况在竞价行业里太常见了。

    大部分接触竞价时间不长的人,会默认账户充值多少就能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。百度推广的发票开具规则,是按照账户实际产生的有效消耗金额来核算的。


    账户里的赠款、平台发放的优惠券、活动奖励金,所有非现金充值的部分,消耗之后都不会计入可开票金额。很多人对账的时候,会把后台显示的总消耗直接当成可开票金额,忽略了赠款消耗的部分,这是最常见的差异来源。有时候差个几百块,有时候差好几万,全看账户里赠款的比例有多少。

    后台显示的实时消费,和最终的结算消费,本身就存在时间差。 尤其是月底最后一天的点击,系统的反作弊审核、无效点击过滤、点击价格的最终核算,很多时候会延迟到次日甚至次月1号才能完成。也就是说,3月31号23点59分产生的点击,很可能会被计入4月1号的结算消费里,对应的发票也会开在4月份。很多人会把3月后台显示的实时总消耗,和3月开具的发票金额做对比,自然会出现差额。这个时间差是系统固有的,提前结算不了,联系客服也没用。

    通过代理商开户的账户,发票一般是由代理商统一开具,而不是百度总部直接开具。部分代理商为了自身的财务核算方便,会把多个客户的消耗合并开票,或者按照自己的开票周期来安排,不一定和百度的自然月结算周期完全同步。还有些代理商,会把自己收取的服务费和推广消耗开在同一张发票上,也有些会分开开具,这都会导致客户拿到的发票金额,和自己在百度后台看到的消耗金额不一致。

    如果账户有过退款操作,已经开具过发票的退款金额,会从后续的可开票金额里扣除。比如3月份充值了10万,消耗了5万,开了5万的发票,4月份申请退款3万,那么后续再开票的时候,需要先扣除这3万的已开票金额,也就是接下来只能再开2万的发票。很多人对账的时候,会忘记之前的退款记录,导致发票金额和累计消耗对不上。尤其是隔了好几个月才申请退款的,特别容易被忽略。

    部分账户会产生单独的服务费,比如账户托管服务费、优化服务费、开户服务费等。这些服务费如果是由百度总部收取的,会单独开具服务费发票,和推广消耗的发票分开。如果是由代理商收取的,一般也是单独开票。很多人会把这些服务费也算进推广消耗里,和推广发票的金额做对比,自然会出现差异。还有些时候,服务费的税率和推广消耗的税率不一样,总金额会有个几块几十块的细微差别,很容易被当成系统错误。

    很多财务人员会要求竞价负责人,必须在月底最后一天拿到当月的全部发票,不然没法做账。 但实际上,百度的发票一般是在次月的5号到10号之间,才能开具上一个自然月的全部有效消耗的发票。月底最后一天是开不了当月完整发票的,因为当月的结算还没完成。这就导致很多竞价负责人,月底会被财务催着要发票,然后自己对着后台的实时消费和预估发票金额,算来算去算不清楚,焦虑得不行。有时候为了凑数,只能先开一部分发票,剩下的下个月再补,财务那边又会有意见。

    还有些时候,系统会出现数据延迟,比如后台的消耗报表,要到次月2号才能更新完整,所以月底对账的时候,数据本身就是不完整的,自然对不上。尤其是遇到节假日的时候,数据延迟会更严重,有时候要到次月3号4号才能看到完整的结算数据。

    对账的时候,不要用后台的实时消费数据,也不要用推广计划里的日消耗报表,要用百度后台的“财务中心”里的“结算明细”报表。这个报表里的金额,才是最终的可开票金额。结算明细里会明确区分现金消耗、赠款消耗、优惠券消耗、退款金额等各项数据,把现金消耗的部分加起来,就是当月可以开具的发票金额。每一笔现金消耗都有对应的记录,可以逐笔核对,一般不会有问题。

    跨月的消费,要等到次月的结算明细出来之后,再一起对账,不要在月底最后一天急着对账,因为数据还没更新完整。提前和财务沟通好开票的时间节点,说明百度的结算规则,避免月底被催着要发票。

    通过代理商开户的,要提前和代理商确认好开票周期和开票内容,最好是在开户的时候就把这些事情说清楚,写在合同里。要求代理商按照百度的自然月结算周期开票,并且明确区分推广消耗和服务费,避免出现发票内容不符或者延迟开票的情况。

    很多人会觉得,发票金额和实际消费对不上,就是平台多收钱了,或者代理商乱收费了。实际上,大部分的差异,都是因为对开票规则和结算规则不了解导致的。百度后台的结算明细,每一笔消耗都有对应的记录,可以逐笔核对。如果真的出现了结算明细和发票金额不一致的情况,可以联系百度客服或者代理商的财务人员进行核实,一般都能找到原因。

    还有很多人会要求代理商提前开票,或者多开发票。实际上,按照国家的发票管理规定,只能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金额开具发票,不能提前开票,也不能虚开发票。任何要求提前开票或者多开发票的行为,都是不符合发票管理规定的,会有税务风险。尤其是现在金税四期上线之后,税务监管越来越严格,虚开发票的后果非常严重。

    还有一个很少有人提到的细节,就是账户注销的时候,如果还有未开票的消耗金额,必须在注销之前把发票开出来。 账户一旦注销,就无法再开具之前的发票了。很多人注销账户的时候,会忘记这件事,导致最后有几千甚至几万的消耗金额没法开票,给公司造成损失。

    有没有人遇到过,发票开出来之后,发现金额差了几百块,翻了好几天的报表,最后才发现是某个活动的优惠券消耗没算进去的情况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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